石柱县大歇镇集镇地质灾害综合治理工程勘察设计
答疑通知
各潜在投标人:
现对“石柱县大歇镇集镇地质灾害综合治理工程勘察设计”项目作如下答疑通知:
问题一:招标文件第30页,第三章评标办法前附表--企业业绩(9分)中,1..2016年至今承担过类似的地质灾害调查、勘查项目的,每承担一个得1分,最高得5分。
请问,此处的类似的地质灾害调查、勘查项目业绩,有没有金额方面的要求?
回复:无金额要求。
问题二:招标文件第31至32页,第三章评标办法前附表--技术部分评分标准(65%)--人员与保障措施(0-15分)注:提供拟派成员的相关证书复印件及人员在投标单位缴纳的2020年3-7月社保证明。
请问此处的人员证书复印件及社保证明是否只在资格审查部分里提供就可以了?
回复:可以。
问题三:3.技术部分正文中的插图及附图是否可以彩色打印?
回复:按招标文件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中“3.7.5装订要求”执行,均使用黑白打印 。
问题四:招标文件第30页,第三章评标办法前附表--企业业绩(9分)中,1..2016年至今承担过类似的地质灾害调查、勘查项目的,每承担一个得1分,最高得5分。注:提供项目合同复印件和区县规资局提供的证明文件。
请问此处的区县规资局提供的证明文件是否可以理解为业主单位提供的证明文件?比如有个项目业主单位是地质环境监测所,找区县地质环境监测所开证明是否可以?
回复:必须区县规资局证明文件,不能为区县地质环境监测站(所)开证明。
招标人:石柱土家族自治县地质环境监测站
招标代理机构:四川三信建设咨询有限公司
2020年 9 月 18 日